错落之生

 
火锅 @ 2008-08-05 19:42

随便说两句。
听到新闻联播里,又在说,国际客人多么欣赏北京的蓝天晚霞,北京的招待多么的热情周到。。。。
这个这个,不应该是客人说的话么?主人自己这么说个没完,逻辑上很搞。
就像地震过后,没有几天,就开始赞颂起政府的高效率来。唱赞歌也是需要人力物力的吧?那么着急地要唱么。

我自己很不适应这种方式。这种方式,既不符合传统中国人的习惯,也不符合现代人的习惯,而是非常马列,非常共产。
在看塔科夫斯基的日记,发现苏联的那一套对于中国人来说是那么熟悉,把塔科夫斯基欺负的团团转的苏联官僚亲切极了,因为和中国的官僚一模一样,只要我们出门办事情,就会遭遇那些胖胖的、举止行动说话都慢半拍、煞有其事的家伙们。
制度是非常有趣的,它可以让传统文化、历史背景、乃至人种都完全不同的两个国家,变得像复制的一样。


 
火锅 @ 2008-08-03 10:31

一般来说,荷包晚上是不睁眼睛的,饿了就吃,吃饱了就睡。如果他吃饱了之后劈里啪啦地蹬床,并且发出一声清脆迷人、有如天籁、又似叹息又似呼唤的:嗳——喔——
我就知道,他醒了,且要玩儿一会儿。
以前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,我欺他年幼,只把灯一关,听他在黑暗中手舞之足蹈之,咿咿呀呀,五六分钟之后也就偃旗息鼓,好没意思地自己睡了。
如今可是不同!人家会翻、会滚、腾挪自如,还会做俯卧撑。十八般武艺,只管一一使将出来。
今天我睁开眼睛的时候,人家已经在我身边做俯卧撑了。
我悄悄看着他运动。
只见他每次抬起头来,都面带微笑,充满好奇地打量着房间。
如果我儿是文学青年,此时必然拿起如椽大笔,奋笔疾书:夜晚的房间,和白天比起来,风味又别有不同。
过了一会儿,我觉得要履行一下母亲的职责,于是爬起来,对牢他的眼睛笑一下。
谁知道人家根本不看我,宛若梦游。
我正在迷惑,人家却别过脸去,偷偷笑了。
原来人家是要独自享受夜晚,不愿人打扰。
我乐得如此,返身便睡。
迷糊了一会儿,人家一边腾挪,一边还唱起歌来。
我忍无可忍,把他按倒便喂,一举奶晕了他。

我儿的文章《房间月色》的结尾,必然是这样一句:
可惜母亲粗鲁,扰了我的清兴。


 
火锅 @ 2008-07-31 10:21

我:我是不是你最爱的人?
猪:是。
我:你是不是你最爱的人?
猪:不是。
我:你在你最爱的人中的排名?
猪:怎么也得在7、8位之外吧。
(我轻轻地掐了他一下。)
猪:哇呀呀!你都把我掐红了,掐青了,掐出血了……我本来要做饭,没法做了;我本来要洗衣服,没法洗了。
我:你还是承认最爱自己吧。


 
火锅 @ 2008-07-28 22:00

又是一部看过多遍的电影。
女主角,哲学刚毕业,结婚两年,随摄影师丈夫到东京拍宣传片;男主角,过气的电影明星,结婚二十五年,到东京拍威士忌广告,婚姻事业都疲惫且充满危机。
迷失东京,的确是外国人眼中的日本。日本人的身高、多礼;日本发达到荒诞的媒体综艺节目;日本的和尚、寺庙、樱花、传统婚礼;日本的色情业;甚至日本女学生制服下的粗壮萝卜腿,无一不纳入画面。
但英文原名是lost in translation,男主在工作的过程中,和日本同事发生无数因语言问题带来的误会,充满冷幽默;隔膜不仅仅是语言带来的,女主和丈夫,男主和妻子,都存在交流障碍。而女主和男主,却慢慢地产生了灵魂的“相知”。“相知”这个东西,大概是男女关系中最为微妙的一种,同时也最为脆弱,多一点,少一点,左一点,右一点,也许就会消失不见,比早晨树叶上的露珠蒸发的还要彻底。和其他的男女关系一样,“相知”是不能深究的,如果认真思考起来,那真是好没意思,但如果放它一马,它多少也是干枯人生的安慰。片子的作者,索非亚显然深得其味,将其把握拿捏的恰到好处,所以当男女主角在茫茫人海的异乡相逢,又最终选择让对方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时,观者难免会泪盈于睫。
由于某种原因,有很长时间,我认为这是我最喜爱的片子之一。但今天拿来看,却发现它原来相当平凡。作者所渲染的“相知”,建立在极其狭隘的趣味的投合之上,他们看不大上日本人,也瞧不起本国刚刚上位、恶形恶状的小明星。作者的优越感破坏了观者的“移情”和“代入”,所以,它显得薄一些,不悲悯,也不博大。
如果和我最近看的伯格曼的片子比较来看,“精英”和“小资”两个群体的沟壑赫然分明起来。
说起来lost in translation,那真是无处不在。这片子的字幕算是不错的,当男主和女主躺在一张床上,男主轻轻把手放在女主的脚上,小声说:我们都没救了。我当时直想,这男主为何突然改变风格,要走琼瑶路线了?今天看了一遍英文字幕,原来人家说的是:you are not hopeless。


 
火锅 @ 2008-07-26 22:09

某期收获上,有格非的一篇散文《师大忆旧》,讲的是80年代华东师大的读书风气,各种读书狂人纷纷出场,十分传奇。
文章写得很有趣,但我是不相信传奇的。传奇大概都是在舌头尖上产生的,舌头尖上的东西……听听而已,不要当真。我当真过,刚刚进得读书圈子的时候,觉得身边颇有些神仙人物,后来发现统统是些狗屎,从此我对传奇就无缘了。
其实格非算是我喜欢的小说家,我之所以对这篇文章有些不敬,大概是对起首的一段话没有好感——一位名叫“丽娃”的白俄女子因失恋而自沉河中,“丽娃河”由此得名。它使这条河平添了些许胭脂气,为人所津津乐道。
这句话怎么了?
英国的女导演Sally Potter的第一部黑白短片《惊栗》,女主角是普契尼的歌剧《波西米亚人》中的角色咪咪。在歌剧里,咪咪爱上了一个诗人,于寒冷的冬夜,死在爱人的怀里。《惊栗》中的咪咪,到处寻找一个答案,那就是,为什么她必须在落幕之前死去?后来终于发现,她之所以必须死,是因为在传统叙事手法中,女性的死被看成是唯美和浪漫的。
这部电影我并没有看过,仅仅是介绍,但印象深刻。
所以,一条河因为淹死过一个女人,就颇“为人所津津乐道”。如果是淹死过一个男人呢?
死的男人和女人,大概没什么不同。
不少的所谓传奇,都和女性的“死”有关罢?香艳,胭脂气,哈。
最后隆重推荐这个女导演的两部长片,《奥兰朵》和《探戈课》,我手头还有新淘得的一部《柳暗花明》,没有看。


 
火锅 @ 2008-07-17 22:08

最近看的一些片子,有些是早年看过的。所以看的时候,常常会想起当年的感想。总体来说,我颇不喜欢早年的自己,看问题肤浅浪漫,还很自以为是。比如说,明明不是罗曼司的,非要给人家加上一层玫瑰色。这都是荷尔蒙闹的,生理决定心理。我现在呢?就是罗曼司,也要看出人家不罗曼的地方来。当然,这也是因为荷尔蒙。
当初看《钢琴教师》,竟然都没发现自己没看懂。只是很感叹,那个金发男子,实在是太漂亮了,非常不好莱坞的那种漂亮。我照例企图把此故事往罗曼司上靠,实在靠不上去,只好归为未遂的罗曼司一类。
今天再来看,发现那男子还是一如既往地漂亮,年轻,健康,清新,可是他越是好,越让人替那女主角悲哀。她整个人被扭曲了,扭成了奇形怪状,她完全不懂得怎么表达自己。打个比方,别人觉得爱的时候会说:我爱你。她呢?她会说一阵能把对方吓跑的鸟语。所以,当这么好的男子把她抱在怀里,她还只会推开他,愚蠢地说:等等。等什么?等人家明白了,她的欲望理想是挨揍?她是无可救药的畸零人。
这男子太好了,好到不够真。倒是原著里的那个男子更像个十七岁的男孩,坦白、天真、实际、残酷。哈内克算是厉害的导演了,不过到底没有原作者耶利内克那么狠。电影里,男子强暴完毕,扔下一句很酷、或许也很苦的话: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。意思大概是,我爱过你,我渴慕过你,我一见到你身体都颤抖,不过我现在把这份爱糟蹋了,糟蹋完了还要踩上两脚,再吐上一口痰。你看,爱现在就没了,所以它没有什么大不了。小说里的男子就没有说这么漂亮的话,他只是做完了同样的事情之后,轻松地跑出女主角的家,然后,朝着树撒了一大泡尿而已。 
不过,这片子里有一句歌词,大约取自舒伯特的冬之旅:我已到了梦的尽头,在梦者群中无所依从。
一见难忘。大约还是热爱过罗曼司的后遗症吧。

好奇查了查这金发男子,发现竟然是朱利叶•比诺什的伴侣,现实生活中也玩了姐弟恋,当然,这个姐姐也是了得了,大概看过她的片子人,都得承认她是那种有灵魂的人吧。而且这灵魂还高亢颤抖,这灵魂的壳子也不错,最起码,比钢琴教师的饰演者,伊莎贝尔•于佩尔要好得多。









下面一段是搜到的两人的资料,保存下来:
他和Juliette Binoche共演了1999年的“Les Enfants du Siecle”(The Children of the Century,史诗情人),演绎乔治桑和缪塞的爱情故事。在现实生活中他同样与这位长他10岁的女演员堕入情网。次年(2000)他们的女儿Hannah出世。据知迄今他们感情稳定,但并未结婚。 

附:帖子贴到坛子,果然得到指导,说是这两人2003年就分手了,我妇人之仁地说,孩子才三岁,唉。








 


 
火锅 @ 2008-07-08 17:00

我:我赐给你一个绝好的讨好我的机会……
猪:(夸张地)快说!快说!
我:……给我倒杯水来。
猪:(快速拿来一杯水,谄媚地)谢谢您把这个好机会赐给我。

我们吃公公包的巨无霸包子,我吃了一个,还想再吃,可是吃不完一个了,想要和他分享一个,不过猪在吃饭上非常不猪,从不多吃。
我:(忐忑地)我赐给你一个绝好的讨好我的机会……
猪:请您把这个好机会赐给别人吧。

我只好悻悻地自己去掰了一半儿,吃完了,觉得完全可以把另一半吃下去么,可是懒得去餐桌拿,于是,
我:我赐给你一个绝好的讨好我的机会……
猪:你已经吃得够多的了!

为什么还要加上一个互知的尾巴呢?举个例子:
猪躺在床上,我往门外走。
猪:喂!你!给我关上门!
我想也不想就给他关上了灯。

嗯,他的意思就是要关灯来着。 
我为什么知道呢?因为他身体的每一个细胞、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、空气里的每一个细胞,都在摇摆摆,放声唱:他是让你去关灯,去,关,灯!

我们俩算是完了!


 
火锅 @ 2008-07-08 16:02

荷包快六个月了,还不认生,谁抱都傻乐;也不特别认我,吃奶之前认识,吃奶之后装作不认识。
我跟三三妈交流,三三两个多月就不跟别人了,只缠着妈妈,听得我又失落又庆幸。三三妈说,三三的敏感大概是遗传,她爸爸骨子里就是一个羞涩敏感的人。我笑,三三爸爸是个成功人士,表面看起来和羞涩敏感甚不搭界。接下来我又怒:难道我不是一个敏感的人么?虽然看起来这么大妈,也不像。
想起一件糗事。
某年冬天,因为妈妈工作的事情,我跟她到另一个地方的小学读书一星期。
第一天去上课,整整一上午,我伏在课桌上一动不敢动。课间同学们去玩,我就装作看书。第四节课老师有事情不来了,让班长坐到讲台上维持秩序。那是一个标准的优秀小学生,红脸蛋,带一顶军帽,长得很革命。他得意地走到讲台上,坐到老师才能坐的神圣的长条凳上。但是,他坐偏了,于是啪唧摔在地上。大家哄堂大笑,包括我。
事情就那么突然发生了。
发生了什么事情?
如果是言情小说,那么将是:就在那一瞬间,我绝望地爱上了他。
事实是,就在那一瞬间,我绝望地尿了裤子。
因为我憋了整整一上午了,忽然笑那么一下!
尿浸湿了我的棉裤,绝望浸湿了我的心。
不知道怎么捂着、遮着、躲着、逃着回到了家里,结果,家里的女人们看到这种情况,笑得很开心。她们把我的棉裤扒掉,把我放到床上,拿被子捂住,于是就叽叽喳喳地谈笑去了。
她们只安抚我的屁股,却看不见我受伤的心,以至于我到今天还在想着那世界末日一般天昏地暗的羞耻和绝望。
所以现在我常常对荷包喃喃自语:我要照顾你,从屁股到心灵。
但看眼下的情况,荷包的屁股比较需要我——经常拉肚子,屁股一个不小心就红了;至于心灵,人家好像压根不需要。也许人家先天就有他爹那样,牛腱子一样粗的神经。
多么值得庆幸!


 
火锅 @ 2008-07-03 09:16

我做学生的时间长,21、2岁的时候,同龄女孩子都开始挣银子、花枝招展了,我还在学校领200大元的补助,衣服就是在山师东路淘一淘。是以我觉得还没有开始好好打扮过呢,倏忽就已经过了黄金期了,原本我比人家起步晚。不过作为女人,买衣服、打扮乃为一生的事业,且早着呢。我的姥姥大人,如今已经83岁高龄,每次来济南,都要亲自去商场挑选衣服,她总是商场里年纪最大的那个顾客——事实上,五六年前她就是了,一直保持着这个纪录呢。我的婆婆大人,周末从早晨九点钟逛街逛到晚上九点钟,从新世纪、人防到银座贵和统统一网打尽。从荷包出生到现在,她大概买了十几件衣服和鞋子。某次为了一件衣服,她跑了贵和三次,终于拿下。
她们是我的楷模。尤其在我蓬头垢面,穿大汗衫大短裤(都是荷包爸爸的)的今天。
怎么说到这个话题了?
我原本想要说的是,当学生的时候并不觉得自己穷,辛苦挣得两三百的血汗钱(家教或者批卷),立马呼朋唤友地去打牙祭买衣服。最近刚生完孩子,花销剧增,又适逢物价飞涨,颇感受到从未感受过的经济危机,尤其和产后忧郁症并发的时候,更感焦虑。后来我恢复到学生时代无产者的心理状态,遂一切太平。
昨天顺路买点菜,一份韭葶,一份扁豆,一份蒜薹,一小把香菜,一共花了3块六毛钱。觉得在中国如果吃素的话,很可以过得不错。前几天沉思来看我,荷包爸爸问她是不是青岛的韩国人少了很多。沉思不解,我说,因为韩国人觉得在中国吃肉也不痛快了,就回去了。



 
火锅 @ 2008-07-02 21:59

以前写过一篇博,描绘荷包爸爸的五音不全,基本上是令人发指的级别。
某日他回来慌慌张张地下载歌曲:明天会更好。说是旧日同学联欢,要一起合唱。
我好心地告诉他,他若是真正喜欢他的同学们,最大的贡献,就是只张嘴巴,不出声音——你知道,在合唱队里,往往越是走调的,越是那个嗓门大的。 

所以我对荷包的音乐才能根本不抱幻想。遗传的力量有多么大?我们决不把力量用在和遗传的对抗上。将来,荷包能够多少有点节奏感,听得到旋律,若听人慷慨激昂地说起来“音乐是人类文化中最美的那部分的精华”之类的话的时候,不至于抓耳挠腮,觉得匪夷所思,也就罢了!
不过怀孕的时候,还是听音乐来着,起码自己心情好不是?
有一次去医院检查,一堆孕妇交流,其中一个说:我的宝宝最喜欢谢雨欣,我一听她的歌,宝宝就跳舞呢。
嗯,也许品位不够好,但是起码有感觉啊!
荷包呢?我听音乐的时候,人家要么闷头睡大觉,要么就不耐烦地踢我一脚。

我表妹的儿子再再,比荷包小一个月。小人儿酷爱音乐,如果听到其他房间里有音乐的声音,就挣着身子,表示要去听。荷包呢,如果屋子里有音乐,人家也挣着身子,只是不耐烦地带着哭腔,意思是:快让我到外面清静清静罢!
荷包奶奶听了再再的光荣事迹,很不服气,说,咱们也听,咱们还小么。(晕,明明是人家小。)

附荷包奶奶语录:
荷包最近眼睛变小了。
俺们还没彻底睡醒呢。

荷包怎么这么黑?
俺们还没洗脸呢。

于是,荷包听门德松、老柴、莫扎特;又听铃儿叮当响,丢手绢;还是不行,干脆我亲自出马,唱个小燕子,穿花衣。
倒是没啥不良反应,因为根本是一点反应都没有,完全“视若无睹”。
后来,荷包爸爸贡献出了手机,铃声宝库里有好多好曲子,荷包被这个亮晶晶的东西吸引,赶紧去摸,触摸屏一被碰,马上换了另外一支,荷包开始兴奋地流起口水来。
听来听去,荷包最喜欢斗牛曲。手舞足蹈地听着,音乐一停,竟然不满地哼唧起来!
我和荷包爸爸不能置信地对视着,我的天,不管怎么说,小家伙总算意识到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东西,叫做音乐了……
荷包奶奶骄傲地说,怎么样啊?咱们也爱听音乐么。 

不过我回头就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!再再小朋友已经会唱歌了!
话说我姨(再再的姥姥)给再再唱歌,唱完之后说:再再来一个!
再再就咿咿呀呀地唱将起来!

荷包奶奶这次不说话了。:)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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